在當今商業環境中,借款已成為企業及個人資金運作的重要方式,然而,許多人在借款過程中常常因疏忽法律程序及必要文件的準備,導致未來追討困難,甚至面臨經濟損失,中華企業策略永續發展學會創會理事長 莊鈞翔博士,探討借款前的法律準備程序,梳理國內相關法條,提供法律程序及必要文件,以具體地應對措施,來預防未來追討之困難,並免於經濟之損失。
貸款人必需了解「借款契約」的重要性,降低借貸風險其實,借款契約之所以重要,是因為萬一債務人無法按時還款,憑藉著借款契約貸款人便能行使法律上的權力,不用擔心這筆欠款收不回來;莊鈞翔博士建議無論商業交易甚或生活中與他人達成買賣或借貸,訂立契約才能使當事人之間因此產生「權利義務關係」。
一、借款契約的法律性質
中華企業策略永續發展學會創會理事長 莊鈞翔博士藉由《民法》第227條:「借款契約屬於有償契約,貸款人將金錢交付借款人使用,借款人則需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,因此,借款契約的明確性與合法性直接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。」再根據《民法》第464條:「稱使用借貸者,謂當事人一方以物交付他方,而約定他方於無償使用後返還其物之契約。」為法律性質之說明。
(一)、契約內容的必要性
借款契約應詳細列明以下內容:
1、借款金額:明確的金額可避免未來的爭議。
2、利息約定:依據《民法》第214條,利息不得超過法定利率,以免違法。
3、還款期限及方式:應明確約定還款的具體時間及方式,以便於追討。
(二)、公證的法律效力
根據《公證法》,公證人對於契約的公證可增加其法律效力,並能在法律程序中提供有效證據,公證過程中,公證人確認雙方的意圖,減少因契約解釋而引起的爭議。
二、借款前的必要準備文件
(一)、身份證明文件
根據《民法》第77條,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完全行為能力,因此,身份證明文件的準備是基本要求,貸款人和借款人應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,如身份證或護照。
(二)、收入證明
借款人需提供收入證明,這不僅能證明其還款能力,也是貸款人評估風險的重要依據,常見的收入證明包括薪資單、稅單及銀行對帳單。
(三)、信用報告
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對貸款決策影響重大,根據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,借款人有權透過聯徵中心官網使用自然人憑證,或以銀行、證券、保險業等金融機構核發的軟體金融憑證,即可快速查閱中文版或英文版「個人信用報告」電子檔,查詢自己的信用報告後,以便於了解自身的信用狀況並提供給貸款人。
(四)、擔保或抵押文件
若借款涉及擔保或抵押,則必須準備相關的法律文件,根據《動產擔保交易法》,擔保人需具備一定的財力,並簽署擔保協議,明確擔保的範圍和責任。
(五)、律師撰擬借款契約
若聘請律師協助起草或審核契約,貸款人應委託律師並授權律師進行相關事宜,這將有助於確保契約的合法性與有效性,並避免日後爭議。
(六)、借款用途說明
借款人應提供借款用途的說明文件,以便貸款人了解借款的目的及風險,並作為評估的依據。
三、借款後的追討程序
(一)、催款通知
根據《民法》第415條,貸款人應首先發送正式的催款通知給借款人,要求其履行還款義務,催款通知應詳細列明借款金額、利息、還款期限及未還款的具體情況,並要求借款人在一定期限內償還。
(二)、調解程序
若催款無效,可以考慮透過調解機構進行調解,根據《調解法》,調解是一種非訴訟的解決方式,能夠幫助雙方在不進入法律程序的情況下達成和解,節省時間和成本。
(三)、提起訴訟
若調解仍無法解決問題,貸款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根據《民事訴訟法》第1條,任何人均可依法律向法院請求保護其權利,在訴訟過程中,貸款人需提供充分的證據,包括借款契約、付款憑證及催款通知等。
(四)、執行程序
若法院判決有利於貸款人,而借款人仍不履行判決,貸款人可申請法院執行,根據《強制執行法》,執行程序可能包括扣押借款人的財產,確保貸款人能夠實現其合法權益。
四、實例分析
實例一:小型企業借款不當
某小型企業因資金周轉困難,向一家銀行申請貸款,卻未能提供完整的收入證明和信用報告,結果,銀行在審核後拒絕了該企業的借款申請,若該企業在申請前能夠準備好所有必要文件,或尋求法律顧問的協助,則有可能獲得貸款,解決資金問題。
實例二:個人借款糾紛
一位個人借款人向朋友借款100萬元,雙方口頭約定還款期限,但未簽署書面契約,借款人未能如期還款,朋友無法提供證據追討;根據《民法》,口頭契約的法律效力不如書面契約明確,這使得朋友在追討過程中遭遇困難,若雙方在借款前簽署正式的借款契約,並明確約定還款條件,則可有效避免此類糾紛。
中華企業策略永續發展學會創會理事長 莊鈞翔博士再次呼籲,大眾在借款行為中,充分的法律準備是保障貸款人權益的關鍵,可透過中華企業策略永續發展學會專業律師的諮詢與協助,審閱、撰擬貸款人相關之契約,及其必要之法律文件,更進而文件、契約之公證;其用意於貸款人能夠在法律上建立強有力的基礎,以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還款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