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拍新聞/網記 騰凰數位/台北報導》
根據勞動部「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(雇主)查詢系統」截至,2023年10月17日截止時,已經收錄了近59,000筆有關違反勞基法的記錄。
令人驚訝的是,超過半數的違規記錄都與「工時」相關。例如,違規次數第2高的是第32條第2項,即「加班時數超過法定標準」,第3高的是「七休一」規定,以及第9名的是「正常工時超過法令規定」,這些都直接影響了勞工的實際工作時間。
此外,違規次數第4高的是「未置備出勤紀錄」,第6高的是「未確實登記出勤情形至分鐘」,這些則是間接影響勞工工時如何被認定。
▲三師合一服務解決全台勞基問題(圖/台灣勞基法律顧問公司提供) 新聞報導
勞動檢查通常始於一份詳細的「出勤紀錄」,這份文件應紀錄員工的出勤時間,以確定工時。只要企業缺乏員工的出勤紀錄,勞檢就難以確定加班時數,進而針對超時加班及加班費的部份開罰。
在違規記錄中,最高次數的違規條款是第24條,即「延長工時未照標準給予加班費」,這是企業違規次數最多的項目。
然而,目前的勞檢制度無法要求公司賠償員工被少付的加班費,僅能透過罰款處罰公司,由於罰款金額遠低於欠付的加班費金額,使得許多公司持續違規,也是違規次數逐年增加的原因。
過去,第30條第5項的罰則相對較低,對許多企業來說,罰款額度相對划算。直到2015年的修法,將罰款大幅提高,企業只要拿不出出勤紀錄便需支付高額罰款,才逐漸改善了企業不出示紀錄的情形。
為了確保勞工的權益,勞基法的罰款金額已在2020年6月8日修正,根據違規次數、僱用勞工人數以及違法情節,決定罰款金額。此外,如果違規的事業單位是上市或上櫃公司,罰款金額將增加2成,這旨在鼓勵雇主遵守法令規定,以免遭受高額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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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 (圖/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(雇主)查詢系統) 網站連結
在我國,電子科技產業非常發達,但製造業的工會概念覆蓋率並不高,特別是科技業。因此,勞動部特別針對電子科系學生提供講座,以幫助他們瞭解畢業後的勞動環境,並提供全面性的勞動權益概念。
學生常常對特殊條款有疑問,例如責任制、最低服務年限和競業競止,勞動部的官員強調這些都受到勞基法的規範,而不是由公司單方面制定的。
這些舉措有助於建立大專校院學生對勞動權益的正確認知,並強調法令規定的重要性。同时,提醒學生未來在工作場所中也應尋求工會組織以維護自己的權益。
勞動部強調,工程師的工資和工時仍然受到勞基法的規範,不受公司單方面說了算。此外,勞基法中也有規定最低服務年限和競業競止的條款,這些不是由公司單獨制定的,而是根據法規來遵守的。
有關違反勞動基準法、性別工作平等法裁罰公告事項,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均已自行建置違反法令公告專區,使事業單位或雇主有所警惕,民眾亦能知悉。
為便利民眾查詢,本部整合前開公告資料,建置「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(雇主)查詢系統」,於106年12月29日正式上線。民眾得以縣市政府別、事業單位(雇主)名稱、違反法規、處分日期及處分字號等特定條件,查詢違法事業單位或雇主之公告資料,該系統並提供EXCEL、CSV、ODS下載格式供民眾參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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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 (圖/台灣勞基法律顧問公司提供) 粉絲專頁